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泸县人社发〔2014〕114号文件规定,我局决定公开考调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符合附件1《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条件的在职在编事业人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1.考调人员必须具有考调岗位相对应的事业人员身份(经费渠道相同);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
2.符合泸县委办发〔2012〕33号和泸县人发〔2010〕29号文件规定,县内教师报考须在现任学校工作两年及以上,新招聘人员按招聘公告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执行。
3.具体职位要求详见附件1《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5日。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各考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报考条件的解释。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8年7月5日。
(二)报名地点: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持《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须经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同意,泸县乡镇(街道)学校事业人员还须经所在单位和本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签字同意;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报名者具备上述相关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四、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由各考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调人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在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用人单位和教育局经审查无合适人选,集体研究可调减职位或取消考调职位。
六、公示
根据考核情况,由县教育局将最终拟调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并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八、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泸县教育局和各考调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1.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泸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doc
泸县教育局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