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公务员局决定为河北省林业厅(以下简称“省林业厅”)、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扶贫办”)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和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公务员10名。其中,省林业厅属省森林防火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5名,省扶贫办机关5名。具体职位条件详见公开遴选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报考范围: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机关(单位)、省驻市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乡科级及以下相当职务层次的人员。
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为35周岁以下),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全国基层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的干警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计算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含)。
4.法律、法规规定的或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职位查询
本次公开遴选的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河北省林业厅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河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均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河北人社网(www.hbrsw.gov.cn)、河北公务员网(www.hebgwyj.gov.cn)、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进行查询。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相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9:00至5月3日17:00。报考人员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点击“省林业厅、省扶贫办公开遴选公务员专题”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如报考信息填报有误,需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修改,《报名表》须重新下载打印。报考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照,文档内容及盖章清晰,2M以内),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后进行资格初审。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公务员所在机关的相关职位。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证件审核时,凡弄虚作假的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先在报名系统自行申请“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3)按照《河北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b以下)。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尺寸和制作要求,未上传完整报名信息的,审核员无法进行审核。
2.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4日17:00。各遴选机关对报考人员资格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于2016年5月5日17: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遴选机关5月6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报考人员。
3.打印准考证。2016年5月18日9:00至5月20日17: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场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5月30日9:00以后登录河北人事考试网查看笔试成绩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省公务员局依据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名额和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并列的都进入,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笔试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遴选机关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确定并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由遴选机关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
(六)合成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遴选机关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
(七)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面试结束后5日内,由遴选机关负责通知体检人员到县级以上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遴选名额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任职回避等情况。
(八)确定人选、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遴选机关党组综合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在遴选机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遴选机关将拟任职人员名单报省公务员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特别提示:请务必牢记报名、打印《笔试准考证》、考试、体检、报到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省林业厅遴选咨询电话:0311-88607225
0311-88607665
省扶贫办遴选咨询电话:0311-878070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311-83811313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公务员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