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牡丹江市西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共14名。其中行政编制副科级岗位3人,行政编制科员岗位11人。选调人选需具备相应岗位的职务级别;选调人员为行政编制且在原单位具有职务级别的,选调后保留原职级。
(一)行政编制副科级岗位(3个)
1.中共西安区委办公室副主任1职
2.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职
3.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职
(二)行政编制科员岗位(11个)
1.中共西安区纪委监委科员4职
2.中共西安区委宣传部科员1职
3.西安区财政局科员1职
4.西安区应急管理局科员1职
5.西安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科员1职
6.西安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员1职
7.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1职
8.西安区海南朝鲜族乡政府科员1职(朝鲜族)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牡丹江市内外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岗在编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二)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副科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科员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中共西安区纪委监委科员岗位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12月30日以后出生):
(1)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资格考试的;
(2)取得国家承认的中级以上审计师、会计师证书的。
3.除新录用公务员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进入党委工作部门的,应具备中共党员身份;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详见《西安区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选调: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2.最低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不能转任、调出的;
4.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未进行组织认定或认定不准确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公务员法所列回避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按照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各选调岗位按照选调名额1:5的比例组织笔试,报名人数低于选调名额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不足5人的取消相应岗位选调。如因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比例,导致取消的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并缴费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1.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00;
(2)报名网站及方式:考生可登录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mdj/进入报名系统。浏览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选择岗位,填写报名登记表及承诺书,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照片,并打印报名表(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名人员通过网站下载报名表,于2020年1月23日前将填写完的报名表发至xaqzzbgb@163.com(需要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后一并发送),发送后通过电话联系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453-5899653)
2.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本人到现场再进行资格审查。2020年1月18日--1月2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西安区西长安街邮政路西安区政府前楼401室进行资格审查。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与本人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照片相同),并在背面注明本人姓名,带电子版(jpg格式);
(5)近五年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或者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6)《公务员登记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公务员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上述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网上缴费:资格审查通过(含仲裁通过)的考生可在2020年1月9日上午9:00至2020年1月23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通过网络支付报名费90元,不接受现场缴费。未按规定时间内全额交纳报名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5.打印准考证:考生可在2020年2月17日9:00开始,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截止2020年2月19日17:00。(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6.注意事项
①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②考生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须提供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③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违纪作弊的,则取消考试资格,一律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按相关政策规定严肃处理;
④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并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个人原因造成错过考试的任何环节,后果自负。
⑤通过资格审查的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5:1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并及时通知报考此岗位的考生。
⑥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更新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测评。考试由笔试、面试构成。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按40%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比例为3:1。(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按60%比例折算后计入总成绩。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组织体检和考察。根据考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每个岗位的差额考察人选不少于1人。(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通过考察最终确定选调人选)考察前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不予考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选调资格,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综合考试测评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西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入手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入手续。选调人员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此期间,不得通过公开选调、公开遴选、调任、转任等方式离开选调单位。
四、相关要求
1.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报名人员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附:
西安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