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秦皇岛市商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调人员4名,岗位为秦皇岛市投资促进中心(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二、选调对象
秦皇岛市市直财政性资金基本保障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
(六)在试用期内的、曾受过纪律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宜选调的人员,不列入选调对象。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登录“秦皇岛市商务局”网站(http://www.bizqhd.gov.cn)下载《秦皇岛市商务局选调事业编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工作单位盖章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到秦皇岛市商务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2月7日。报名地点:秦皇岛市商务局3楼办公室(海港区友谊路78号),联系电话:0335-3433808。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情况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秦皇岛市商务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并在“秦皇岛商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秦皇岛市商务局解释说明。咨询电话:0335-3433808
秦皇岛市商务局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