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桐乡市环境保护局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桐乡市环境监察大队科员。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和对象
浙江省环保系统及嘉兴市行政区域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试用期已满(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16年9月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选调:
1.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形式,由本人如实填写《桐乡市环境保护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文档上粘贴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80-150KB),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选调单位报名邮箱(tongxianghbj@163.com)。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9月28日17:30。
3.资格初审: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入围面试。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箱告知。
(二)面试
面试由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桐乡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需提交《报名表》、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证明[一般为经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资格复审、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体检公示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桐乡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考察结论仅作为本次是否选调的依据。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根据面试、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并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拟选调对象经体检合格后在桐乡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办理转任报到手续
拟选调对象经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因本人原因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桐乡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3-88110810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0573-88622008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