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委组织部自身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组织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年龄一般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所在单位中层正职的人员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三年,乡镇(街道)须满五年,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身体健康;
5.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选调程序和办法
1.报名
报名可由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请各单位积极鼓励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任职文件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含本人起草的文字材料或以第一作者发表过的各种文章),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月18日至2月9日(节假日除外),地址:县行政中心大楼11楼1101室,联系电话:83332535。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开考,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的,则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核减选调人数。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调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
4.组织考察
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它事项
1.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三门县委组织部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