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等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选调职位详见《高台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
各镇、县直各部门单位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系统教师和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工人身份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除外)。选调对象须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及职位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3.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镇机关公务员在镇服务期限须
满5年(含试用期,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在《职位表》中明确。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为1982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参加选调人员不得报考与选调部门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共2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市场(县人社局一楼大厅)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近期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者每人仅限报考1个职位,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如同时报考多个职位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提交的各项资料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职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追究相关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各职位拟选调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3;有专业限制的职位可以降低到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3年6月30日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选调主管部门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结束后,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对报考者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选调人数1:3或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夫妻双方均在我县除城关镇以外的其他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均满3年的(计算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报名时经本人书面申请可以选择其中一方在笔试成绩中加2分;近3年年度考核每有一个优秀等次在笔试成绩中加1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按《职位表》分职位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2的比例确定选调考察对象。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有一项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
笔试、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无主管部门的,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了解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及工作经历和实绩,同时审查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考察分合格、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1.伪造证件、弄虚作假、证件不全的;
2.不符合选调公告中职位所规定的报考条件或选调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调情形的。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一)会议研究。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分职位按选调计划确定拟选调人员。
(二)公示。对各职位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组织实施及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高台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相关信息通过甘肃高台网(www.gaotai.gov.cn)或其他形式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不指定辅导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936-6631738(高台县委组织部)
0936-6627559(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936-6712388(高台县纪委监委)
附件1:高台县2023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高台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高台县委组织部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