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报考者认真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依次完成“填写个人详细信息”、“上传照片”、“填报职位”等环节。信息填写务必真实、准确、规范、清晰,不得漏项。系统将根据填报内容自动生成《天津市202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其中,“本人承诺”栏须由报考者手写签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姓名(包括少数民族用名)、出生年月。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并与身份证登记姓名一致;出生年月由身份证号自动生成。
2. 入党时间。民主党派可在备注中说明。
3. 照片。详见《关于制作网上报名一寸照片的说明》。
4. 参加工作时间。填写首次参加工作的时间。
5. 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可累积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6. 公务员工作经历年限。指进入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队伍,在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的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7. 是否选调生。指我市统一招录的选调生,填是或否,如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已完成基层锻炼,可以在工作经历里体现出来。
8. 学历学位。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学历”应为接受教育的最高学历。“学位”应为取得的最高学位。在职教育的情况,没有的可以不填,在读生不填。
9.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级)。填写本人目前所在机关、部门及所任职务或职级。例如:天津市河西区某局某科二级主任科员。
10. 学习经历。填写大学阶段及以后的学习经历,注明时间、院系、全日制或在职学习、学历学位。例如:2016年9月-2020年7月,某大学法学系,全日制学习,本科,法学学士。
11. 工作经历。按工作单位、职务层次分段填写,填写应完整连贯。其中,公务员工作经历应填写到部门。例如:2018年7月-2020年7月,天津市河西区某局某科四级主任科员;2020年7月至今,天津市河西区某局某科三级主任科员。
12.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应注明获得区级以上重要表彰奖励等情况,如实填写所受处分的情况。如没有则填“无”。
13. 年度考核情况。包括2种情况:优秀、称职。其中,2022年度为必填项,2020、2021年若没有参加年度考核,应将具体原因写入表格内。比如,新录用公务员可填写“试用期未定等次”。
14.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情况。
15. 本人承诺。报考者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信息不实引起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本人手写。
16. 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意见。同意报考的,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填写“同意”并加盖公章。任免权限在区委组织部的,由区委组织部审核。
17. 遴选机关资格审查意见。遴选机关研究提出意见,填写“合格”,并在指定位置盖章。
18. 备注。注明以上栏目之外的重要信息,例如具有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等。
本说明未尽事宜,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