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批准,孙吴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计划选调孙吴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3名。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选调人员实际情况,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二、选调范围
黑龙江省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或经省级公务员统一考试招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公务员法》的基本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2)按政策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干部档案存疑,报名或现场资格确认中无法认定清楚影响选调及任职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尚未作出结论的;
(5)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回避关系的;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本人自愿,由于疫情影响,报名采取先电话预约后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电话预约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7月18日-2020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和咨询电话:0456—8428005
报考人员须在上述报名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孙吴县纪委监委一楼东侧第二谈话室。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在学信网 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机构编制平台内打印《机关单位人员信息表》或《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并加盖编制部门公章;
6、填写《2020年孙吴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7、自荐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主要工作成果、受表彰等情况。
8、正式党员提供所在党委开具的《党员登记表》并加盖党委公章。预备党员提供所在党委证明材料并加盖党委公章。
9、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二)资格确认。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确认,审查结果电话告知报名人员,如发现填报信息不实,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体检对象。
(四)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成绩出现并列,中共党员,有本部门工作经历,或父母、爱人在孙吴县工作、生活的优先考虑),县委组织部和县纪委监委将成立考察组,对考察人选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人选自愿放弃考察选调资格、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考察不合格,则取消相关人员考察选调资格,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体检。体检依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六)公示和调动。根据考察情况对拟选调人选在孙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