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提出,“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这是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政协工作面临的新要求,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新课题。持续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更好发挥重点协商方案的先导和牵引作用,有助于不断推进政协工作提质增效,以高质量履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人民政协的主要工作是协商。以重点协商方案生成为抓手,优化其生成机制,对于人民政协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是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的内在要求。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安排。人民政协作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提供了制度化平台。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形成内容完备周延、流程衔接有序的协商方案,有利于更好保障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的民主权利,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第二,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是提升履职质量的必然选择。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不断向广度和深度延展,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艰巨繁重前所未有,这对人民政协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提高履职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一体谋划协商内容、协商形式和成果运用,能够充分调动各方面人士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度协商、广泛议政,通过协商出办法、出共识、出感情、出团结,进一步推动人民政协提高履职质量。
第三,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是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的有力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希望人民政协继承光荣传统,提高履职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能够促使协商选题更加精准、协商形式更加丰富、协商范围更加广泛、协商程序更加规范,从而推进人民政协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设,不断提高人民政协履职能力。
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涉及党委、政府、政协以及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不同的协商方案还需要不同的组织实施方式,具体实践中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到重点协商方案生成的全过程各方面,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协党组要加强重点协商方案生成的审核把关,重大事项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确保协商活动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事上作为,聚焦“国之大者”、民之关切确定协商主题和协商重点,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协商中既讲问题和不足,也讲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多做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工作,汇聚起共襄伟业的强大正能量。三是坚持系统思维。统筹设计协商什么、同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各方面工作,全链条提高协商质量。加强重点协商活动和一般协商活动以及考察、调研、界别活动等有机衔接,形成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政协协商民主的整体效能。四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政协委员是政协工作的主体。一方面,精心选择在协商活动中代表性强、专业性强的委员主动参与重点协商方案生成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委员知情明政工作,积极搭建平台、创造条件,鼓励委员发挥个人专长,促进各级委员联动履职,让委员在重点协商活动中唱主角、当主力。
优化重点协商方案生成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工作,贯穿从协商活动谋划到协商成果运用全过程,应重点把握以下关键环节。
一是“靶向性”聚焦选题。选好协商议题是做好协商议政工作的前提。一方面,选题要选准方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发展需要、党政关注、群众期盼、政协所能的事项,改进议题遴选机制,通过党政点题、委员荐题、公开征题等方式广集议题,在此基础上遴选出重点协商议题。另一方面,选题要选好角度,在从大事着眼的同时,从不同角度、不同维度找准切入点,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做到“主题大、切口小、议得了”。
二是“个性化”制定方案。任何事物都有其最佳的展现形式,不同协商主题需要制定不同的协商方案。一方面,注重协商内容与协商形式相匹配,根据不同的协商主题和协商内容,科学选择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远程协商等最合适的协商形式。另一方面,从协商活动组织实施的全流程,加强协商方案的个性化设计,确保深度协商互动、意见充分表达、广泛凝聚共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展现专门协商机构优势作用。
三是“开放式”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做好协商议政工作的基石。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的人民政协创造性开展重大课题研究,探索形成开放式研究、学理性解题、方案级建议的工作模式,紧紧围绕事关地区发展大局的重大课题,在调查、研究、撰写报告过程中,不仅组织有关党派团体、政协委员、政协机关干部等担当主力,还邀请党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方面有为之士全程参与,在发挥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汲取各界的智慧力量,形成了一批高质量履职成果。
四是“贯通式”转化成果。协商成果能否转化,是协商议政效果的最终检验。要把成果转化贯穿重点协商活动全过程,对协商议政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阶段性成果,及时以调研报告、政协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多种形式反映,供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同时,持续完善常态化跟踪落实机制,加强对党政负责同志批示情况、意见建议落实进展、问题解决情况的跟踪问效,努力把重点协商方案转化成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作者:孙丽芳;来源:《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