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县直各事业单位及各镇、街道在编在岗且工资由县、镇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奉献精神;
(二)学历条件及专业要求等详见2019年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
(三)年龄条件: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1日(含)以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合格等次以下的。
3、其他不适宜从事选调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9年9月17日至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县政府行政中心沛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西6楼617室)
(三)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同底照片4张;
2、填写《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二);
3、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财务财会类(岗位代码01)的还需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
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三);
6、报名费100元。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领取面试通知单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报考的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线。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考生。
面试成绩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布。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进行加试)。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相同者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体检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政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最迟在政审时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数相同者加试)。
七、公示
从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拟选调人员名单通过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八、选调
公示无异议的,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九、信息公示
所有选调信息均在沛县人民政府网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公告栏目、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沛县人社发布)公示,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
十、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凡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将从严查处。
本公告由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516--89677598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6--68867373
监督电话:0516--68867322
附件一:2019年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附件二:2019年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沛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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