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埇桥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充实全区招商引资力量,有效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一批招商引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共选调20名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分配到埇桥区招商引资局、园区等单位,主要从事招商引资及相关工作。
三、选调范围
埇桥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埇桥区2016年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较好的心理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招商引资工作;
(二)熟悉招商引资工作有关政策,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招商引资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分的;
3.受党政纪处分且尚未解除处分的;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称职(不合格)的。
五、选调程序及实施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9日—10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宿州市埇桥区招商引资局二楼会议室(宿州市胜利东路636号区政府院内);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表传至邮箱wxyx14@163.com。咨询电话:15551265188、18655763027。
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埇桥区公开选调招商引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在公告网站上下载)。报名人员需现场提供学历证明、本人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照2张。
3.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资格审查结果报区选调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区相关媒体平台上公布,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PPT课件演示讲解与现场答题形式进行。PPT制作与演讲须围绕“展示招商引资形象、建设实力埇桥”为主题,内容必须结合埇桥区优势资源、人文历史、特色产业等,制作具有鲜明特色的PPT,充分展示、宣传、推介埇桥形象。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现场答题时间不超过3分钟。重在考查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埇桥区相关招商引资参考材料在现场报名时统一领取)。
3.面试成绩将在区相关媒体平台及区招商引资局公示栏上公布。
(三)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将根据拟录用职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经过考察,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公示与调动
1.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区相关媒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在体检、公示环节,产生人员缺额的,按照规定,各递补一次。
4.岗位分配按综合成绩排名优先选择,选调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六、工作待遇
1.除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定外,另享受绩效考核与相关奖励补贴;
2.对招商引资成绩突出者将优先提拔使用,特别优秀的事业单位人员,且符合相关政策,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岗位。
联系人:王肖15551265188苏珺18655763027
本公告由埇桥区选调招商引资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埇桥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