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阳春市范围内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 具有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的身份,符合转任条件,现任股级以下职务;
2. 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功底和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3年4月1日后出生);
6. 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 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职位,以及选调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班子成员所在机关的职位;
2.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录用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 尚在试用期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8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 报名地址:春城街道府前路102号(市府大院1号楼二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
3. 需提交资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及现单位任职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独立完成的文字材料3篇,《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包括纸质报名表和电子版报名表)。报名表请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chun.gov.cn/)下载,报名前应征得现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三)综合测试
1. 笔试。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主要测试选调者的综合文字能力。
2.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情况,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主要测试参与选调者的综合素质。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为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察。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
(五)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办理手续。综合考察和体检情况,经市府办班子会议审议同意后,确定拟选调对象,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先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 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 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 联系和咨询电话: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股,联系人:李翠平,电话:0662-7734294。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阳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