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县(包括县级机关)公开遴选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研究室工作人员,方案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研究室文秘人员3名。
二、遴选范围
现任副科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报考人员必须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具有奉献精神;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专科学历;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6月10日之后出生),不限男女;
5.符合县级机关遴选服务最低年限;
6.近几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自行在党政办公内网下载《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研究室选调文秘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相片可打印)。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时同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2.报名地址:县行政中心5029房间(综合科),联系人:杨方龙,联系电话:54219003。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发表的文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二)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5,如果达不到该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选调岗位。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面试,分别按5:3:2计入总成绩。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上午8:30—11:00。
4.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分两个阶段进行,先进行无领导小组讨论,再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时间:2017年6月10日下午15:00。
(三)试用
面试结束后,按照1:2的比例确定试用人选到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研究室试用,试用期3个月。
(四)考察
试用期满后,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拟遴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经研究室务会研究同意,按有关规定确定正式调入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忠县县委忠县人民政府研究室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