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遴选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遴选10名,其中:公务员6名,事业人员4名。
二、遴选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事业人员。
三、遴选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品行端正,组织纪律观念强;
2. 视野开阔、思维活跃、勇于创新,具有扎实的政策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分析研究能力。
四、遴选岗位资格条件
1. 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以上文凭可适当放宽年龄)的现有在编在岗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3. 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考调;
4.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属于遴选范围:在试用期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近两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基本称职”等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组织推荐、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六、遴选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 报名地点: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207室(城口县葛城街道土城路67号县委大院内)
联系人:詹庆林,联系电话:59220369;18223668668
3. 报名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录文件、转正文件或相关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报名表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报考人员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
1. 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文字能力、政策理论功底、逻辑思维能力。
2. 开考人员比达到1:2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遴选名额及职位。
3.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总分计算
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和考察
1.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对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2. 体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使用人员
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使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确定试用并完善相关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发生。凡弄虚作假者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遴选人员取消遴选资格。遴选工作接受县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23—59223973,023—59222346。
八、本公告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城口县委组织部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