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人员力量,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改善法院法官助理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嘉禾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择优选调法官助理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法官助理2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国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审判纪律,忠诚干净担当。
2.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已经公务员登记,具备公务员身份,且具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历。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6.具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法学类专业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参加公开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名,并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
10.属嘉禾籍或配偶一方在嘉禾工作的同等条件优先选调。
(二)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湖南法院网、嘉禾县政府门户网、嘉禾县法院网、嘉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27日8:30至2020年10月16日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3.现场报名地址:考生带报名资料到嘉禾县嘉禾大道南100号嘉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四楼404室)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14269592@qq.com,邮件名称注明“公开选调+考生姓名”。
4.报名所须资料:
(1)《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
(2)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3)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4)个人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重要工作成果、获奖情况等)及佐证材料。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5.咨询电话:0735-6733956(政治部)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网络报名人员审查合格的(经电话通知)于开考前到嘉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选调计划数。领取准考证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集中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法律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笔试总分为100分。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侧重考察应试者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气质及与职务相关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考察
按公开选调职位的职责和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根据情况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综合考虑人选的考察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嘉禾县人民政府网、嘉禾县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可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入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及时受理群众检举、申诉和控告,并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处理。对考生弄虚作假和面试舞弊的行为,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嘉禾县人民法院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