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研究同意,决定为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本着“人岗相适、择优选聘、简便易行、务实高效”的原则,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计划和岗位
本次为宝应县招商服务中心等6个县直事业单位选调8名工作人员。
具体岗位见《2020年10月宝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工作满三年及以上。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勇于作为,服从安排,团结同志,清正廉洁,作风扎实,吃苦耐劳,遵纪守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具备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简介表》;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报名前应征得所在镇区或主管部门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处分期间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
①报考宝应县招商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在宝应县工信局办公室401室(叶挺路895号)报名。
②报考宝应县周恩来少年读书处、宝应县博物馆岗位人员在宝应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人事科(安宜北路1号)报名;
③报考宝应县科普服务中心岗位人员在宝应县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工农路76号科技大厦)报名;
④报考宝应县综合统计调查队岗位人员在宝应县统计局办公室(县行政中心2区3229室)报名;
⑤报考宝应县社会劳动保险管理处岗位人员在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苏中中路619号)报名;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至报名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填写《2020年10月宝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镇区或主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简介表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要出具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2)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2020年10月宝应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4)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岗位选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5)报名成功的考生,等候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公示
面试合格线以上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按应选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如因拟选调人员排名末位同分导致拟选调人员超出应选调人数时,排名末位同分人员增加一场面试考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相应名次。
拟选调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宝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相关选调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及程序,由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该岗位合格线以上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选调人员按照新进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进行聘用。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选调政策、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选调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选调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173(工业和信息化局),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652(文旅局),宝应县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263(科协),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3952(统计局),宝应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8290791(人社局)。
五、其他事项
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本简章由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相关选调单位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4—88288307
联系咨询电话:宝应县工信局:0514—88222528
宝应县文旅局:0514—80909276
宝应县科协:0514—80896686
宝应县统计局:0514—88223906
宝应县人社局:0514—8822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