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干部队伍,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拟于近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区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事业编制人员不在本次选调范围之内。
二、选调职位
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机关工作人员1名。
三、基本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具备一般性公文、事务性公文写作能力,能够独立完成相关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语言表达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历次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未受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受到党纪政治处分并在处分期间内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4.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干部调动限制期内的;
5.其他不予受理报考的情形。
四、公开考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日—8月10日。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表电子档(见附件),并将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发送给至邮箱3127377088@qq.com。
3. 报名咨询电话:023—44568099 44592799
(二)笔试及面试
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含10人),所有报名人员将直接参加面试;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将首先进行笔试,取成绩合格且处于前5名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1. 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2. 面试
(1)面试人员依据笔试成绩合格确定。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当天在潼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公示栏公布。
(三)考察
对笔试成绩合格且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的报名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重点为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考察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察结果为基本合格及其以下等次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按有关规定将考察合格的拟调人选提请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党组会讨论决定。
(五)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到考选机关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
五、其他未尽事宜以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党组研究为准。
六、本通知解释权属于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重庆市潼南区市政园林管理局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