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中共石首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遴选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市委宣传部本次遴选名额共4名,其中公务员岗位2名,事业编制岗位2名。
二、遴选范围
公务员岗位面向石首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包括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岗位面向石首市在岗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4.报考公务员岗位的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石首市组织人事部门通过石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石首门户网等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单位推荐。各乡镇办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对照遴选条件进行推荐,截止时间为2月13日,推荐人选需填写《中共石首市委宣传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石首门户网下载),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个人报名。个人自荐报名时间为1月23日至2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设在市委宣传部办公室。报名须本人到场,如实填写《中共石首市委宣传部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石首门户网下载)。
3.所需资料。报考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在编证明材料(登记表或招录文件);如有起草的材料、发表的文章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与遴选职位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由人事部门组织,重点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和文字写作能力;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及综合运用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考官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市委宣传部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
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市委宣传部部长办公会研究。
(六)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试用人选,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任职人选。
五、其他
拟调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即办理调动手续。招录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联系人:曾繁荣,咨询电话:0716—7819866,15727236878。地点: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南岳山大道79号二楼)。
中共石首市委宣传部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