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一个包括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和证券融资在内的资金供给体系,是保障经济实体资金来源的根本对策,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举。
去年,温州等地区一些中小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导致破产的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
在欧美等经济发达国家,整个社会的资金供给主要来自三个渠道:一是银行信贷,约占50%;二是融资租赁,约占30%;三是包括股票、债券、基金、信托等在内的证券融资,约占20%。在这些国家,银行信贷和我国一样,既是社会资金最主要的供应渠道,也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然而,由于另外两个渠道特别是融资租赁渠道的存在,这些国家在通过银行对货币供应总量进行调控时,仍能保有一个稳定的资金供应体系,经济实体只要运转正常,总可获得所需的资金。
借鉴这些经验,构筑和形成一个包括银行信贷、融资租赁和证券融资在内,有机衔接、科学稳定的多层次资金供给体系,应是解决我国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资金问题的良好对策。
可喜的是,近年来我国融资租赁业取得长足发展。目前各类在册运转的融资租赁企业超过了160家,注册资金达到1000亿元,融资租赁合同余额已接近1万亿元。
融资租赁业不仅在航空、船舶、地铁、机械装备等行业显现出作用,也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中发挥出独特功能。一些中小企业要购买装备,从银行拿不到贷款,通过租赁公司“租来了”所需装备;一些企业用“售后回租”方式,将自有资产出售给租赁公司再租回使用,取得了所需的流动资金。在天津,融资租赁的发展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余额已经占到全市银行贷款余额的14%以上,第二资金供应渠道正在形成。
当前,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很不平衡,社会上对这个行业的认知普遍较低,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还需要有力的扶持政策,使其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争取尽早形成一个新的资金供应渠道,为经济实体提供一个新的资金来源,为国家货币政策调整所带来的冲击形成一个缓冲机制,这不仅是解决当前问题的现实选择,也是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战略之举。
(本报记者 靳博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