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是贵安新区直属的正县级机构,下设直属副县级事业单位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新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现面向全省公开考调7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考调计划和岗位
本次公开考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7人,事业编制,其中:安全生产方面执法人员2人,农业、林业、水务方面执法人员2人,交通系统执法人员2人,规划建设方面执法人员1人。
二、考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考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较强,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行为。
3.执法工作经历满3年以上(以省法制办颁发的执法证为准),年龄40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职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历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况的人员。
(5)未经单位或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人员。
(6)考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2日在贵安新区官网、贵州省人事考试网、贵州163人事考试信息网等发布考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6月2日9:00至2017年6月16日16:30。
2.现场报名地点: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贵安新区临时行政中心3号楼3129办公室),联系电话:0851-88916899。
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4)《综合行政执法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5)省法制办颁发的执法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报名方式
此次考调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将上述所需提供的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349799907@qq.com。
(2)现场报名。携上述所需提供的材料,到现场报名点报名(现场报名的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2017年6月17日--2017年6月19日)
由贵州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并提出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考试前发放准考证,考调职位人数与审查合格报考者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3,达不到比例的,调整考调计划。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贵州贵安新区门户网站上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闭卷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
体检人数按照考调职位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人员名单公示期(3天)满后,参加体检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考生本人。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申请,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到上一级综合性医院复查1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取消体检资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组织考察
经体检合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形成综合报告向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在考察中发现日常工作表现有反映不良的情况,以及提供资格审查材料有虚假的情况,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拟考调资格。
组织考察不合格存在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调动
组织考察合格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工作在贵安新区党工委政治部指导下,由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调工作中,要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参加考试人员在考调过程中不准弄虚作假,违反者,取消考调资格,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参与考调的工作人员,按规定需回避的,必须回避,要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格依法照章办事。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其他未尽事宜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中国贵州贵安新区网站发布的信息。
咨询电话:0851-88916899(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科)。
监督电话:0851-88900120 。
(联系人:黄薇;联系电话:18886000086)
附件:贵州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