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和《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派驻纪检组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辖区内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9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学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其中,相关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按照相关规定,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5.近3年内参加各级部门遴选,在进入面试后放弃的;
6.直系亲属为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机关在编在岗干部的;
7.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龄等计算均截至2017年9月4日。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
请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成后于2017年9月4日上午9:00至2017年9月10日17:00前,采取投递电子邮件(邮箱:965194603@qq.com)的方式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须携带经所在单位、当地组织人社部门盖章同意的《报名表》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资格证书、具体工作岗位经历证明、现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3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拟定于2017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到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公务员管理科(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名单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并通知到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时间。
(四)笔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该岗位遴选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共同商定是否减少比例或取消遴选名额。
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测试》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分值均为100分。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1.《综合知识测试》
《综合知识测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9月24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岗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9月24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测试》成绩×5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4.笔试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3: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时,按《岗位业务水平测试》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体检在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情况时,按照该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由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对其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考察。出现考察不合格时,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共同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转任手续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2.被遴选人员在遴选单位职位职数范围内重新确定职务职级。
3.被遴选人员在遴选单位须服务满5年以上,方可交流,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考生参加面试及以后环节无故放弃遴选的,将其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四、纪律要求
有关单位、考生及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报名和政策咨询电话:023-71420469
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纪委负责解释。
附件:1.南川区2017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