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需要,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我院党组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面向全市范围内选调5名工作人员,其中3名为司法行政人员(综合文秘2 人,会计1人), 2名为检察官助理。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会计岗位须具有会计从业经历,取得会计资格证;报考文秘岗位须有机关2年以上公文写作经历;报考检察官助理限法学类专业,并有司法办案经历,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检察官助理具备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可以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4、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符合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以上年龄和工作经历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22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选调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8:30至2020年11月13日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地点: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5室。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报考职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年度考核称职的证明、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1张。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写作能力(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宣传和调研文稿、系统内上级单位采用的信息简报和调研材料、单位出具证明由本人撰写的各类综合性材料)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
(二)资格审查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将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年龄、学历、专业等所有任职条件资格审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达到1:2时,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不指定考试用书。最低开考比例为1:2。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具体待通知
4、考试地点:笔试、面试地点均设怀化市鹤城区检察院六楼会议室
5、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含笔试、面试)将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五)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的办法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规定在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当出现影响录用的问题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并按规定的程序对替补人员进行体检与考察。
五、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报名表所留手机号码),以便通知相关事项。
3、咨询电话:0745—2233311、2287180,13874593815。
附件:
1.2020 年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2020 年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