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河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暂行办法》和《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184名,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计划择优录取。
二、遴选(招聘)范围和对象
遴选范围:各县(市、区)、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在编在岗人员。
招聘范围: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其他报考人员须为沧州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
三、遴选(招聘)条件
(一)报考遴选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四级主任科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四级联考招录的有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选调生服务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的,可报考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
4.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计算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二)报考招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9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告发布
在沧州党建网(http://www.cangzhoudj.gov.cn)发布公告,在沧州日报、沧州晚报发布消息,此后需要发布的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沧州党建网。
五、报名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地点。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在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E岛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出具的报名材料如下: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小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同时带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沧州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网上下载)。除上述资料外,根据职位不同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报考遴选岗位的需出具本人所在单位推荐信,工作经历和年度考核证明,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的由党员关系所在地党委开具),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章)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
报考公开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需出具中共党员证明(由党员关系所在地党委开具)。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遴选岗位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考生于12月4日—5日到报名地点凭二代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计划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适当减少该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不得重复交叉报名。
(三)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对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根据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公布笔试结果。12月16日前在沧州党建网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七、面试
(一)面试方法和组织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时间。12月22日(星期日)
(三)笔试、面试成绩合成。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综合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根据岗位计划和综合考试成绩,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八、体检、考察与公示
由市委组织部和遴选(招聘)单位共同组织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核)对象。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主要考察拟任(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进入考察(核)人员,须出具国家学历、学位认证部门的认证报告。请考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提前进行学历或学位认证。
九、确定人选与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人员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有关事项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遴选(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17-2160107(遴选)
0317-2022317(招聘)
附件:1.《沧州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岗位条件表》.xls
2.《沧州市2019年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3.《沧州市2019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审核表》.doc
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