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实施三项有力措施,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网,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明确分工,压实安全责任。鹤岗市印发《鹤岗市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分类规范》,《规范》明确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专项监管部门和各行业领域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和监管范围,并配套出台了《鹤岗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将全市所有企事业单位划分为甲、乙两类,甲类单位由市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监管并承担监管主体责任,乙类单位由县区及有关乡镇、街道或部门负责直接监管并承担直接监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