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金昌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继续通过公开遴选与公务员调任相结合的方式,重点面向基层为市直机关(参照管理单位)选拔补充一批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共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23名,其中公务员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4名,具体职位见《金昌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简表(第二批)》(附件)。
二、遴选范围及对象
市、县(区)“七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以及具备公务员调任条件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
三、遴选条件
报名参加市直机关公开遴选的人员,除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包括试用期,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除外);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中科级职务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公开遴选职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18年3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其中,新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服务满3年的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遴选;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涂改造假情形,经组织和本人予以认定,且尚在处理期限内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步进行,由市遴选办负责。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统一地点集中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根据公务员调任规定,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副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只能报考公开遴选的副科级领导职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5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市人社局一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金昌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从http://www.jczzb.cn网站下载,一式两份);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
(5)报考副科级职位,需提供副科级职务任职证明材料;
(6)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7)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4张;
(8)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经审查,每一职位遴选计划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对个别急需紧缺专业职位,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原则不得低于1:2比例。取消遴选计划的,允许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职位。
(二)知识测试。知识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或业务素质测试两部分,均按百分制量化计分,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储备、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试题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命制,时间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或业务素质测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照每一职位1:3比例(个别放宽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职位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或业务素质测试的人选。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体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和业务能力等要素。是否进行业务素质测试,由遴选机关(单位)根据职位实际工作需要研究提出,报市遴选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非专业性较强的遴选职位,一般不进行业务素质测试。
面试或业务素质测试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应试者最终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如进行业务素质测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30%、业务素质测试成绩占10%的比例计算应试者综合成绩。
(三)组织考察。知识测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每一职位不低于1:2的比例(个别放宽比例的急需紧缺专业职位除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进行差额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遴选机关具体实施。考察中,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公开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人事档案及相关工作资料、履历分析、集体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各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能岗匹配”的原则,对每一职位考察人选进行排序,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撰写书面考察报告,向市遴选办汇报。市遴选办将每一职位考察人选排序情况反馈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党组织按1:1比例研究提出各职位遴选建议人选,书面报市遴选办审定后组织进行体检。
期间,市遴选办对每一职位遴选建议人选的人事档案进行复审。凡发现其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存在严重涂改或造假情形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按遴选职位排名依次递补。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市遴选办统一组织,具体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体检通过的遴选建议人选,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在其所在单位、遴选机关(单位)、金昌政务网、金昌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任职手续。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由市组织、人社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正式调动、任职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严格落实回避各项规定,报考者凡与遴选机关(单位)存在应当回避情形的,必须主动回避。应当回避未回避者,发现后取消遴选资格。
2、应试者在面试、体检环节无正当理由放弃面试或体检资格的,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各类公开遴选(考录、招聘)等考试,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
3、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中如遇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欢迎社会各界对本次公开遴选工作进行监督。
市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8230853、8230879
政策咨询电话:8316866(市委组织部)、8212207(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昌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