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县广播电视台改版升级工作需要,按照《灵台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交流调配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为县广播电视台公开遴选一般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视频编辑3名,记者3名。
二、报考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2.县内已经转正定级的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干部、民生实事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3.公开遴选到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
4.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
6.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纪违法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要求条件
1.视频编辑
(1)熟悉电脑操作,会使用图形、视频编辑处理软件;
(2)有责任心、团队精神和创新精神。
2.记者
(1)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2)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新闻敏感性,思维敏锐,策划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强;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从2018年3月15日开始,3 月19 日12:00前结束,在县广播电视台办公室报名。报考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和《报名表》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
(二)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依据遴选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后,遴选小组办公室进行复审。原则上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要达到3:1方可组织考试,达不到比例时,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名额。报名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三)专业测试、笔试、面试
1.视频编辑
(1)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上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电脑基本操作,图形、视频处理软件的使用等。
(2)笔试
依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新闻知识、语言文字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
(3)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
2.记者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内容包括新闻知识、语言文字知识、时事政治、写作等。
(2)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
(四)组织考察
依据专业测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照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负责考察。根据选调要求,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审查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和选调意见,汇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视频编辑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考察成绩×10%。
记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30%+考察成绩×10%。
综合成绩及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五)研究商调
拟选调人员经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在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县人社局和遴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监察委员会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33-3621311
县人社局:0933-3625589
县广播电视台:0933-3625871
灵台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