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职位与计划
计划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258名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两类:
1、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195名,考录对象为2016年选聘到甘南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2015年选聘到其他市(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63名,考录对象为全省所有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具体职位及录用人数详见《甘肃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2016年选聘到甘南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2015年选聘到其他市(州)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8年3月19日);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19日至2000年3月19日期间出生)。对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19日以后出生)。根据《甘肃省适当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公务员考录报考条件办法》(甘人社通〔2014〕480号)的有关规定,我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招录单位驻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高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3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申请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8年3月19日-25日。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个人提出申请,分别填写《甘肃省2018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甘肃省2018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材料、受表彰奖励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彩色免冠2吋正面照片。
申报人员相关材料由所在乡镇党委审核汇总,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会同纪检、信访、人社、教育、计生等部门联合对申报人员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录计划的比例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对需放宽学历和年龄条件报考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相关市(州)考录机构须书面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四、笔试
笔试实行百分制。每个市(州)设1个考点,报考人员在所在市(州)参加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从事乡镇机关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考录对象为大学生村官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录对象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笔试定于2018年4月21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知识和农业农村知识》
14:00—16:30 《申论》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两类考录职位,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市、区)为单位,按面试人员与考录计划3:1的比例(58个连片特困县和17个插花型贫困县报考人数较少的,可降低到2: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考录计划。
面试实行百分制,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市(州)设1个考点,应试者在所在市(州)参加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六、组织考察及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按两类考录职位,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大学生村官的笔试成绩为两科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对应试人员分别进行排序。大学生村官以市(州)为单位,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察人员与考录计划2:1的比例(考录计划在10人以上的,可降低为1.5: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情况。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采取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组织考察结束后,对应试人员按百分制进行量化评分。
组织考察时,考察组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录资格,产生的职位空缺按笔试、面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综合成绩
组织考察与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州)考录机构根据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大学生村官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2×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民主测评×25%+考察组评分×15%。
八、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两类考录职位,以体检对象与考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如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资格复审合格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审批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州)、县(市、区)考录机构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以及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反映,经查证属实,并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期间无异议,或虽有异议经查证不影响录用的,由市(州)考录机构报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录用工作结束后,如遇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因其他原因产生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十、使用和管理
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的公务员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转正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录用资格。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最后一次连续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时间以及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的时间计算为工龄。新录用人员,录用后须在乡镇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方可向县(市、区)及以上机关流动。
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市(州)和县(市、区)根据乡镇行政编制空缺情况和被录用村干部的特点确定,要尽量将他们安排在直接与基层群众联系、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上。既严格管理,又放手使用。
十一、考录组织方式
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市(州)考录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其中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市(州)为单位组织进行,从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进行。此次考录不向报考人员收取费用。具体考录咨询,请联系市(州)考录机构。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考试录用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931-8733810
附件:
1、《甘肃省2018年从大学生村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
2、《甘肃省2018年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点击打开链接
3、《甘肃省2018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点击打开链接
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公务员局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