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时代使命,着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我们的制度优势和制度潜力不断得以发掘,制度自信日益增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重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彰显了制度自信的重大时代价值。
坚持制度自信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现实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是能够持续推动拥有近十四亿人口大国进步和发展、确保拥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中华民族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的制度和治理体系。”这表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深刻认识中国制度的这种独特性,坚定制度自信,我们才能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
坚持制度自信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内在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在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当前,我国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既不能好高骛远,也不能妄自菲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制度自信不是自视清高、自我满足,更不是裹足不前、固步自封,而是要把坚定制度自信和不断改革创新统一起来”。通过不断改革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比资本主义制度更有效率,更能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更能在竞争中赢得比较优势。
坚持制度自信是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客观要求。制度是服务于经济基础的,制度的完善发展必须以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回应时代提出的问题和挑战为目标。当前,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方式粗放,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部分群众生活困难,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习近平总书记不仅阐明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根本办法,即必须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而且提出“没有坚定的制度自信就不可能有全面深化改革的勇气”。只有正确处理好全面深化改革与坚定制度自信的辩证关系,才能不断革除体制机制弊端,让中国制度更加成熟而持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