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坚持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我省出台的《关于考实考准干部政治表现的意见》,就是贯彻落实这一精神的具体体现,对把好选人用人政治关,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具有重要意义。
政治素质要突出“五看”。一看政治忠诚,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二看政治定力,是否坚定“四个自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鲜明、立场坚定,自觉抵制错误言行。三看政治担当,是否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站得出来、顶得上去,在矛盾危机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敢于迎难而上。四看政治能力,是否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够准确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动工作,具有斗争精神、斗争本领。五看政治自律,是否自觉尊崇党章,认真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考察方式要注重“五种渠道”。一是在日常接触中了解政治表现。注重在日常工作中了解干部,从干部履行岗位职责承担重点任务、参加组织生活和集中教育活动中,分析掌握干部的一贯政治表现;通过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政治方面的思想动态;注意走进干部的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深入了解“八小时之外”表现。二是在重点考核中考察政治表现。在任职考察、年度考核、换届考察等工作中,深入考察考核政治表现;个别谈话时,着重掌握考察考核对象政治方面的具体事例;同考察对象面谈时,进一步核实印证干部的思想政治表现;查阅资料、“四必”审核时,看是否对党忠诚老实。三是在知事识人中掌握政治表现。经常性深入工作一线、项目现场跟踪了解干部,重点掌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矛盾问题、应对重大风险考验情况,深入察看干部的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四是在综合分析中研判政治表现。综合日常了解、考察考核等情况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信访等成果,深入挖掘分析政治方面的具体事例,精准评价干部的政治素质。五是在组织把关中鉴定政治表现。在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廉政鉴定的同时,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出具党委(党组)书记签字的政治鉴定,对考察考核组认定意见,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公正评价和准确认定。
结果运用要坚持“三个全面”。一是要将考察考核结果全面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上。坚持把政治标准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对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对经组织认定存在政治上不合格情形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是对“两面人”“骑墙派”“官油子”等类型的干部坚决不用,已在领导岗位的果断调整,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二是要将考察考核结果全面运用到日常管理监督上。对思想政治上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提醒谈话、咬耳扯袖;对政治方面的突出问题表现,要建立健全相关干部管理监督制度机制,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三是要将考察考核结果全面运用到加强教育培养上。分别采取党(干)校培训、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政治历练和实践磨练等方式,加强思想引导和党性锤炼。
(来源: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