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接待工作,提高政务接待队伍能力素质,展示我市政务服务的良好形象,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决定选调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到我局所属的市接待中心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调原则
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竞争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选调。
二、选调岗位及名额
此次选调岗位为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的市接待中心职员岗位,共7名。
三、选调范围及对象
石家庄市市直部门(单位)及所辖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级机关(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参公人员)。
四、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强,热爱接待工作,吃苦耐劳,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一般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5.具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身份或自愿改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身份的公务员,且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工作经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参加各类招录(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尚在新聘用岗位试用期的;
6.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限制提拔使用、跨单位交流使用的。
五、选调工作程序及时间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初审均以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报名期间,对于报考要求及其他有关事宜需要进一步了解的,请拨打选调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1.单位推荐报名
请各部门(单位)本着发现人才、推荐人才的态度,积极推荐本地、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愿意从事接待工作的同志参加选调。
2.个人自愿报名
符合本通知中的资格条件,且有意愿从事接待工作的事业单位干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可自愿报名。
3.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14日9:00—20日17: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报名网站为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jz.appms.cn)。
报考人员登陆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https://sjz.appms.cn)点击“考生报名”,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完成注册后登录网站,按要求上传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白底彩色照片,JPG格式)。用户名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也是考生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手工填写《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将报名登记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有效)上传至报名系统内。确定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4.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信息逐一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报名即成功。各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
(二)考试
针对选调岗位接待工作的特点,报名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和面试均委托专门机构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请于2020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由考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取《准考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1号楼608房间)。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采取命题作文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公文写作能力和水平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和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末尾成绩并列且超出选调名额,以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缺少任何一个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按照得分顺序递补。
(四)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体检合格者,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公示
对确定拟录用的选调人员,将在石家庄市人事考试网进行5天公示。
(六)试用
对确定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程序进行岗位培训并办理试用手续,实行试用期3个月。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局务会研究不予调入:
1.经实绩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档次的;
2.由于个人原因,工作出现严重错误的;
3.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
4.其他原因影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本次选调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彻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防疫有关要求:考生笔试和面试时,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河北健康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联 系 人:刘勇
咨询电话:86688672
附件:
1.《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竞争性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石家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