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机关选人用人渠道,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广东省纪委《关于印发<省纪委省监察厅机关、派驻(出)机构选调录用干部办法>的通知》(粤纪办发〔2015〕 6号)和中共韶关市纪委《关于印发<韶关市纪委选调干部工作规定>的通知》(韶纪发〔2012〕11号)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并征得市纪委和市、县组织部门同意,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韶关市公开选调5名优秀干部到乳源县纪委监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韶关市各级公务员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韶关市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党性观念强,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0月)。
(五)具有公、检、法、司、审计、财政等工作经历的可优先考虑。
(六)在定向单位工作已满服务年限。
(七)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其它不宜办理转调任情形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三、选调程序
(一) 发布公告
2018年10月29日,分别在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g.gov.cn/)、韶关市廉政网(http://www.sglz.gov.cn/)和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ruyuan.gov.cn/)等网站发布。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自行登录韶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韶关市廉政网和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等网站下载《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报名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供纸质版《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大一寸蓝底免冠近照3张。
报名地点: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大院内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联系人:郭恒,联系电话:0751—5373699,15015069072。
2.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表》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图片为jpg格式,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连同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为2M以内)打包发至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sgryjwgb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姓名+报名材料”。
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清晰证件照。
3、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9日至11月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统一印发准考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按40%折算综合总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测试能力为主。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按60%折算综合总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并设立评委组,每个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对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测试评价,给予公正评分。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分累加取平均分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考察
1、初步考察。按照干部考察有关规定,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较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选。
2、统一体检。统一组织拟选调人选体检,按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3、实践考察。根据纪检监察机关选调干部有关规定,安排拟选调人选到县纪委监委跟班学习3个月,经综合考察后确定正式选调人选。
(六)办理手续
选调人选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四、有关情况及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畅通,笔试、面试、考察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做好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县纪委监委咨询和受理举报电话:0751—5383528。
中共乳源瑶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乳源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