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共唐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县委深改办)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县委深改办拟在全县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选调范围为全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在编在岗事业财政全供且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不含教师)。
二、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16年9月30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有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党组织要给予大力支持。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点。
2.报名地点:县委深改办(行政中心733室)。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报《2016年公开选调中共唐河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报名时应出具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且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近期(15日内)免冠(同版蓝底)1寸照片6张。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不足3:1比例时,相应核减选调名额。
4.资格审查:县选调办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报名人员与选调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16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组织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统一组织。按照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必备的知识和选调岗位需具备的能力要求统一组织命题、考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结果,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应试者成绩相同的,共同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面试的人员在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笔试、面试、总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在县政府网站、行政中心大厅公布。
(三)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在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经考察,如出现不符合职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确定人选和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合格即可办理调动手续。
四、相关要求
(一)搞好宣传发动。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在县行政中心大厅张贴公告进行广泛宣传。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县委深改办):0377-68976158(正常上班时间)
本方案由唐河县公开选调县委深改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唐河县公开选调县委深改办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