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务员工作暨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座谈会部署,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太原市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中央驻并、省属驻并及我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报名条件
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国有企业人员:现担任相当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满2年;现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事业单位人员:现担任副科级及以上领导职务满2年;现在副高级岗位满2年或在正高级岗位。
(二)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三)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四)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在国有企业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事业单位正高级岗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0年12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对因事业单位改革等原因未重新任职的人员,原任职务视同现任职务。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在任职试用期内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选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查询。报名条件、报名方法及各个环节的有关通知均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发布。
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选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可直接与所报名的市直机关、县(市、区)委组织部联系。网络报名遇到的技术性问题由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
(二)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太原人事考试网(http://rsks.rsj.taiyuan.gov.cn/)。
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9日18:0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人员可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太原市2020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12月29日18:00前报名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12月29日18:00以后报名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期间,每日在太原人事考试网公布各职位报名情况。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按照报名网站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0年12月30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报名人数要求
报名人数一般应达到选调职位计划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5:1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若达不到3:1,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选调职位被取消的,报名该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14:00-18:00。未改报其他职位或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通过原缴费渠道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测试
此次测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和能力素质测试两部分。
(一)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依据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不达3:1,按实有人数确定。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能力素质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或聘任文件、职称证书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表》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选调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能力素质测试
参加能力素质测试人选按照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若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达3:1,按实有人数确定。
能力素质测试重点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测试总成绩构成
测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50%+能力素质测试成绩×5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和测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如同一职位参加能力素质测试人数等于选调职位计划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能力素质测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官组使用同一题本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调职位计划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若同一职位末位考生测试总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期间若考察对象提出放弃,按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按照规定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机关。考察组还将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任职或聘任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七、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太原人事考试网、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和拟选调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拟选调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选调。
此次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在市直选调机关、选调县(市、区)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符合太原市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待遇。
本公告由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29日18:00,届时网络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报名后期,报名人数可能会急骤增多,容易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不便,甚至报名失败。请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早提交报名申请,为完善报名信息和改报职位留出时间,规避报名失败风险。
2、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参加测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培训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选调无关。
附件: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