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2021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决定从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思路,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人数及岗位
(一)选调范围: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人数和职位: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综合岗9名。具体工作岗位待选调工作结束后,结合个人特长和工作需要由局党组统一安排。
条件要求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热爱医疗保障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应用;
3.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新录用乡镇公务员须满足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条件(选调生除外)。(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3月30日);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登记,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公务员除外);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工作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7.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三)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职位层次为一级科员,选调后按一级科员确定职级(现任职级高于一级科员职级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自愿放弃原职级承诺书)。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在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w.gov.cn)等媒体公开发布。后续各个选调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由本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报名费(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月9日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3.报名地点: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三楼302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附电子版);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个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浅白底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2张贴报名登记表,另一张照片背面请写上姓名及所在单位(电子版照片用本人姓名命名,jpg格式);
(5)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6)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工作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
(8)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公务员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和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岗位拟选调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拟选调岗位数。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
5. 申领健康码: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报考人需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进场。选调人员参加考试时须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云南健康码”为绿码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
(2)“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3)“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非境外入滇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4)一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5)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在解除14天隔离观察后,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一周至后续选调程序结束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给正常参与后续选调程序带来不便。后续若有新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最新要求为准。
(三)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选调方不指定、不提供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月1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由考生本人或亲属持考生身份证到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宣威市建设东街278号)302室领取。
4.笔试成绩公告: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相关事宜。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但只递补一次。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全程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现场录像,保存至选调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和应变能力。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
4.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2天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五)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应试者的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考核和奖励情况、岗位匹配度等,指标设置详见《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附件5)。
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要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供《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5)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经历业绩报告要求1500字左右。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5人以上专家组成的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参照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宣威市医疗保障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七)决定拟选调人员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选调人员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符合选调条件的,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进入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的,需于该环节开始前5天向宣威市医疗保障局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的,取消相应选调计划。
选调对象须服从宣威市医疗保障局对其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试人员,取消相应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公务员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考生自报名至选调结束期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通讯不畅造成信息传递不到的,后果自负。
本次选调工作由市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宣威市纪委驻卫健局纪检组:0874-7206828
咨询电话:宣威市医疗保障局:0874-6189600
六、本实施方案由宣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宣威市医疗保障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计划表
附件5--宣威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表(综合岗位)
宣威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