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镇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注重实际,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选调职数
此次公开选调行政人员1名,参公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重庆市在编在岗的行政、参公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观念强,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拥有勤奋好学、吃苦耐劳的品质;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财会专业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通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六)承诺在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服务3年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五、选调方法
采用考察的办法确定拟选调人选。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报名方式:支持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交至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政府411办公室;网上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739789242@qq.com。
联系电话:47714919
联系人:侯鑫朱卓
3.报名资料:
(1)《江津区慈云镇人民政府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照片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退还),网上报名的提供以上证件扫描件(原件在考察环节审验)。
(二)资格初审
慈云镇党群办在报名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回复报考人员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者,不再进行以后程序。
七、选调程序
(一)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由江津区慈云镇党委确定考察人选。
(二)考察: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资格的,按缺额依次替补考察人选。
(三)集体研究:由慈云镇党委根据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员名单。
(四)公示:对拟选调人员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八、相关说明
慈云镇对本次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中共重庆市江津区慈云镇委员会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