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强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桐梓县干部调配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桐梓县自然资源局编制情况,经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桐梓县自然资源局拟选调公务员2名。详细职位见《2021年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全县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已经登记备案)。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35周岁(1986年1月4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4.乡镇(街道)报考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三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尚在试用期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即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择优推荐报名。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2021年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5)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考生须如实填写《报考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盖章。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桐梓县自然资源局接到报考者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进行写作能力测试。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不足15:1比例的,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按3:1确定(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桐梓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2: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一并进行考察)。面试环节考生比例不足2:1时,面试分数需达7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及名次不带入考察环节。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复核其报考资格条件等,综合考察是否符合选调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结束后形成考察材料。
六、研究确定人选
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召开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工作需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桐梓县委组织部。
七、体检
桐梓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由桐梓县自然资源局研究确定递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八、公示与调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人员,报桐梓县委组织部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各环节均在桐梓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予以公示。
九、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的监督下进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桐梓县自然资源局成立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选调工作。
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桐梓县自然资源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部门电话如下:
县纪委监委:0851-23318536
县委组织部:0851-26621980
咨询电话:0851-2662880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