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强调要提高城乡基层环境治理水平,建设宜居社区,建设“美丽四川·宜居乡村”,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这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立足四川实际,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要求的具体实践。
城市和乡村,承载着百姓的生产与生活。四川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生态文明建设责任重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艰巨。城乡人居环境质量能否得到有效改善,事关新发展理念的落实,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色,事关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提高。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迫切需要提高城乡基层环境治理水平,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抓好落实、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