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近日,一段八旬老人被狗绳绊倒后身亡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起因是一名未成年女孩将另一村民拴养在家门口的狗牵出,狗挣脱约束绳并意外将老人绊倒,导致老人受伤,经救治无效死亡。虽然此事件被初步判断为意外事件,但针对涉事女孩、狗主人的责任一直争论不休。请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作答】
尊敬的各位考官,下面我谈谈对此事件的看法。
(亮明观点)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刑责或免、民责难逃。事实上,一直以来诸如狗等宠物管束不够伤人的事件,在各地时有发生。在众多治安管理条例中,关于宠物管理的条例也不断在完善,但宠物毕竟不是类似于汽车、玩具一般的物品,其主动性所创造的意外往往令主人始料未及。
(原因分析)
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的确是一幕悲剧。在这起事件的发生过程中,固然有若干因素,例如狗只的主人没有把屋前拴的狗看紧了,让他人随意把狗只牵走而不觉;女孩的父母没有告知女孩不要乱动别人的物品或动物,注意与动物相处的安全措施等,没有尽到主动监护和教育之责。但说到底,悲剧发生的“根子”,还是在动物管理、未成年人监护上“掉了链子”。
(现实背景)
据了解,全国城镇宠物犬只数已经达到5503万只,如此庞大的养犬人群想要全面禁止肯定不现实。因为养犬者能否自觉遵守和犬只的主动性一样成为意外伤害的不安分因素。再加上诸多所谓爱狗人士对犬类管理大队的抨击,从舆论上给犬只管理带来许多阻力。
(过渡)
无论古今,狗是人类亲密的朋友,这无可置疑,但其危险性也不容忽视,我们在给予这些人类朋友活动自由的同时,不能侵害其他人的权益。
(对策措施)
一要规范管理。人狗矛盾确实真实存在,唯一的根本点还是规范管理。为了避免悲剧的发生,各地政府要不断规范每一个细节,例如从狗绳长度、狗的品种体型、遛狗时间、遛狗人员限制、避让条件等方面极大限制犬只的危害性。
二要遵守规矩。在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要切实遵守宠物的治安管理条例,对他人负责,对自己的爱宠负责。“养不教、父之过”,既然选择了饲养宠物,就要把它当作“熊孩子”般的看待,在呵护它本身安全的同时,也阻止他影响别人。
三要吸取教训。“意外事件”并不意外,关键的是如何杜绝“意外”。随着事件的调查处理,涉事女孩和狗只主人虽然可以免于刑事追责之虞,却也少不了一笔民事赔偿,心中的愧疚恐怕一生难平。故而,对于当事人还有广大公众,这既是一堂社会公德课,也是一堂法治教育课。
以上就是我对这道题目的理解,谢谢各位考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