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州文化广场管理办公室(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文广办")拟面向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含自收自支人员、工勤人员)。
二、选聘原则及方式
选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县(市)以下单位人员报考,须有5年(计算至2016年12月31日,含试用期)及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4.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在人事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未满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处理结论之日算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或服务基层未满规定的服务年限的,以及对交流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聘)用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和任职试用期内的;
7.选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6日至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由个人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县级以下人员还须经县市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两张1寸登记照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州政府院内,大院侧门处)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各选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如达不到比例,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研究处理意见以后,报州人社局审定。
参加面试人数按选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2016年12月8日下午14:30-17:30到州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12月9日上午9:00-12:00,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6年12月12日后可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取前三名进入面试
1.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于2016年12月13日以后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人数与选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工作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进行。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体检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按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若因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州人社局共同商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依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结果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局党组会集体讨论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公告发布范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聘资格。
咨询电话: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8989993、8208883
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