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进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三级主任科员或三级主办及以下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职位要求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面向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不含中央、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专业要求:法学,B030101;研究生专业要求: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A030105。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4.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要求现任职务为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要求现任职务为三级主办及以下。
7.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0条规定的仲裁员任职资格,具有仲裁员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其它条件循公务员选调的普适性条件,具体见附件《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均用A4纸张):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须本人签字);
(2)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公务员身份承诺书》、《计划生育承诺书》(须本人签字);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6126室。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88123507;传真:88123511 。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请提前将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发电子邮件至linli@hrss.sz.gov.cn. (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4.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如出现考试达到合格线人数较少或考察不合格,则削减实际选调的职位数量。
(六)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