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机关事务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解决部分岗位人才短缺问题。经市领导同意,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我市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人员,省招教师不在遴选范围之列。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历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遴选岗位、数量、要求
1.财务人员1名,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办公室人员1名,要求熟练使用电脑完成各项办公任务,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年龄35周岁以下;
3.公车管理人员1名,要求熟悉车辆的使用、管理,10年以上实际驾龄,年龄35周岁以下;
4.后勤、食堂管理1名,要求有一定的后勤、食堂管理经验,年龄35周岁以下;
5.接待人员1名,性格活泼、开朗,形象气质好,年龄30周岁以下。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7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报名地点:石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人:郑华;联系电话:7182574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到人社局报名,审查报名资格。
报名人员除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外,同时提供所报岗位需要资格证明材料。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追究责任。
四、遴选方式
遴选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组织。遴选采取面试(面谈)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面试(面谈)、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结合考核、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确定拟遴选人员。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遴选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确定拟遴选人员,由市人社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由编制部门办理用编手续,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机关事务管理局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由市人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石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