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为县扶贫办等6个部门(单位)选调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工作人员45名(具体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附表)。
二、选调范围
县、乡镇事业单位财政全额供给且转正定级后的一般工作人员(不含教育、卫健系统干部)。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配,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3.使用期满已转正定级,转正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年龄(35岁及以下,即1983年6月10日后出生)、文化程度、专业等基本条件;
5.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严格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和有关会议研究等程序进行。
1.组织报名。由各选调部门(单位)现场组织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参加报名,不得代报。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各选调部门(单位)和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考核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合格人员方可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本行业政策法规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本行业政策法规知识内容所占比例不超过30%。
(2)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仪容仪表等,由各选调部门(单位)单位组织实施。
报名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需求人数时,经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进入考察环节。
5.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统计并公布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6.组织考察
各部门(单位)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照计划人数与考察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负责,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了解,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报告和选调意见,汇报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7.研究商调
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选调问题的,提交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
6月11日—13日在各选调部门(单位)分别进行(详见岗位简表)。
六、考试时间
各部门(单位)选调笔试在同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察时间由各选调部门(单位)自行决定,整个选调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七、工作要求
1.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透明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
2.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资格审核、考试、阅卷、考察、考核等各个环节责任到人,各负其责,阳光操作。
3.县监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监督,保证选调工作客观公正。
附表1:庄浪县2019年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表2:《庄浪县2019年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名登记表》.xls
庄浪县政府部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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