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古蔺镇机关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和范围
县内符合考调岗位条件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考调基本条件
(一)县级部门报考的公务员需试用期满并转正定级;乡镇公务员报考的需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的需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2016年10月31日)。
(二)具备本公告考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报考者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职责。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2.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1日—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不含节假日。(二)报名地点:古蔺镇人民政府党政办
(三)报名所需资料:
1.《古蔺县古蔺镇2016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古蔺镇对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者隐瞒有关情况,在任何环节发现,将取消其考调资格。
四、综合测试
考调岗位设开考比例为1:2。公开考调采取面试加考察形式进行,具体内容由古蔺镇根据岗位需要的知识技能确定。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考察意见,对拟考调人员等额进行体检。经考察、体检,如无合适人选,经古蔺镇研究可调减职位名额。
六、公示和试用
根据综合测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古蔺镇将最终拟调人员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并在古蔺镇人民政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先实行1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
七、考调实施
此次考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发布公告,指导古蔺镇考调相关工作,古蔺镇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古蔺镇纪委全程监督。报考条件由古蔺镇负责解释。
八、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考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不符合考调岗位条件,将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 考调工作接受社会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调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7200828(古蔺镇)或7204166(组织部)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