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铜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铜组通〔2020〕6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铜仁市纪委市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数量
铜仁市纪委市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遴选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奋进、作风严谨、吃苦耐劳,敢于坚持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并在编在岗,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事业单位人员须在编在岗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取得学士学位;
4.具有汉语言文学、法学、会计、财务与会计、审计、金融、财务管理专业;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重大历史问题、犯罪记录;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被问责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招(聘)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新提任为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不满3年的;
7.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工作不满1年的;
9.公开遴选方案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在个人自愿、单位同意的基础上,采取推荐报名和自主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一)组织推荐
各县(区)纪委监委推荐不少于3名,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各推荐不少于1名,推荐人选可为本地区符合条件人员。推荐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铜仁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及《铜仁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情况汇总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含电子版);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需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推荐人选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2张。
各县(区)纪委监委,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要认真审核推荐人选的资格条件,确保推荐材料真实有效。
(二)自主报名
其他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可以报考。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铜仁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含电子版,报考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党组(党委)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2.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免冠白底1寸彩色照片2张。
自主报名接受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相关资料可扫描后发至邮箱:trsjwzzb@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姓名+遴选报名+电话号码。考生要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伪造报名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遴选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遴选工作办公室按照工作相关规定及遴选资格条件有关要求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按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如有职位删减,报市委组织部同意。
四、组织考试
遴选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结合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突出实践需要,主要测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理论知识,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工作相关的政策理论、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脱贫攻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面试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
五、组织考察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考察环节)。
组织考察由遴选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向脱贫攻坚一线倾斜。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并按要求出具廉洁自律情况等有关材料。
六、办理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报铜仁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调动人选。拟调动人选由铜仁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在拟调动人员原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遴选的,取消遴选资格。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安排进行试岗,试岗期三个月,试岗期结束后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12日至月2021年1月25日。请各县(区)纪委监委,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以及自主报名的个人于2020年1月25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交铜仁市纪委市监委组织部。(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八、纪律监督
此次遴选工作由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全程监督,其他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联系电话:0856-5227901
监督电话:0856-5227965
附件:
1.铜仁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