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首市委党校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经研究,中共石首市委党校决定面向全市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市委党校本次遴选名额共2名。
二、遴选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遴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奉献、遵纪守法、吃苦耐劳。
2.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较强综合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3.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近两年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且与原单位无劳动纠纷。
4.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石首门户网,微信平台(今日石首)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
1.单位推荐。各乡镇办区党(工)委、市直机关对照遴选条件进行推荐,截止时间为2月28日,推荐人选需填写《中共石首市委党校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并加盖公章后报市委党校办公室。
2.个人报名。个人自荐报名时间为2月15日至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设在市委党校办公室。报名须本人到场,如实填写《中共石首市党校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石首门户网下载)。
3.所需资料。报考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在职在编证明材料(登记表或招录文件);如有起草的材料、发表的文章以及有关获奖证书等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始末,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数与遴选职位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录人数。
(四)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综合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理论和文字写作能力;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或课堂教学运用等方面的能力。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五)考察
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及是否回避等情况进行认真考察,提出意见建议,提交市委党校校务委员会研究。
(六)录用
根据考察情况和遴选岗位要求,集体研究决定拟试用人选,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综合排序依次递补拟任职人选。
五、其他
拟调人员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由原单位发放)。试用期满合格,即办理调动手续。招录工作由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联系人:周宝川,咨询电话:0716—7299635,手机:13872239288。地点:市委党校办公室(笔架山路文渊巷2号)。
中共石首市委党校
2017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