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科员5名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能吃苦耐劳,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2、具备公务员身份(不含参公管理工作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有我市党政机关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015年2月27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现为科员级别;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得报考:
1、乡镇(街道)选调生和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市直单位人员有约定服务年限未到期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时间及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在征得工作单位同意的前提下,于2017年3月3日下午1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报名表(一式两份)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报名。
2、资格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试。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5、体检。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6、公示。根据考察情况,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录用。经考察公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遴选人员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8、未尽事宜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涂锐 0728-6242220 15207225603
潜江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