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年消费成为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老年群体塑造了“银发经济”的诸多特征。例如,老年人生理功能衰退后对营养健康产品的依赖性增强,其活动范围和行为模式也受到限制,而且对网购等新事物的判断能力不足。这些特征要求我们在推动消费升级的同时,为老年群体构建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调查显示,除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开支外,我国老年人将30%甚至更多的消费支出用于营养滋补、社交娱乐、健康医疗等方面,且消费潜能巨大。与此同时,这些领域也成为消费投诉的重点,老年消费环境尚需进一步改善。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推进老年消费环境建设,积极探索线下无理由退货、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等制度,各地主动找短板补差距,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大中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等政策创新,提升了老年消费者的获得感。“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协同发力,进一步改善老年消费环境。
首先是有为政府“护老”。要发挥市场监管总局等综合监管部门和文旅、交通、金融等行业监管部门分工协作的积极性,构建老年消费综合维权体系,提升监管能力。
其次是有效市场“助老”。要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从源头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要完善市场准入,推出更加丰富的产品和服务让老年人自主选择。
第三是有序社会“爱老”。防范化解消费风险的知识、资源、信息散布在各类主体,需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社会组织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打通老年营养健康的科研、临床、产业、政策链条。后续还需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老年消费者的良好氛围。
与营商环境、创新环境一样,消费环境也是承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宏观制度体系,对于激发消费意愿、引导消费行为具有重要作用,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意义重大。用高效能监管治理助推高质量经济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高品质生活,这三个“高”是老年消费环境建设的逻辑主线,是统筹老年消费发展和安全的必然遵循。 (作者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胡颖廉 ; 《 人民日报 》( 2021年01月20日 第 19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