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1.公务员7名:
市纪委2名,市委办公室2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名,老干局1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市委政策研究室4名,对外联络接待办公室2名,市人民法院5名,市总工会3名,市委党校3名,廉政教育中心13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职位表。
二、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参加公务员职位遴选的人员必须是林州市所属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事业单位职位遴选的人员必须是林州市所属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遴选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1日。
4.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调入后即构成需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职位有专业类别要求的,可参照“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参考目录”。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统一在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党建网(http://www.lzdjw.gov.cn/)、红旗渠报等发布公开遴选公告。招考期间,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所有招考公开信息一律通过上述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招考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二)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6日至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党政综合楼8号楼二楼政协常委会议室(8210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提供信息和材料应准确无误、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遴选资格。
4.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1)《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各三份。表格可从相关网站下载,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2寸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5张。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资格初审后,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比例不足5:1的职位,按比例相应核减遴选人数或取消遴选职位。
(四)笔试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
(五)写作能力测试
报考市委办、市委政策研究室、接待办和总工会职位,需加试写作能力测试,满分100分。依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职位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写作能力测试人选。
(六)面试
按照笔试成绩,各遴选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考市委办、市委政策研究室、总工会、接待办职位的人员,根据写作能力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写作)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测试考生综合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度,满分100分。
报考市委党校职位的面试人选需进行试讲。
(七)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市委办、市委政策研究室、接待办职位总成绩=写作成绩×60%+面试成绩×40%。
报考党校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试讲成绩×40%。
报考总工会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写作成绩×30%。
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写作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以上成绩计算均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各遴选职位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考察、体检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分别组织。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
(十)试用及办理手续
遴选人员公示无问题的,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暂不办理人事手续。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再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市委办:6166001
纪委:6166306
人大办:6166100
老干局:6812895
法院:6162013
工会:6812482
党校:6812850
接待办:6166297
组织部:6166331
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