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近日联合印发了《陕西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保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
《细则》包括计划指标管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管理、规划管控引领、耕地占补平衡、宅基地用地审批管理等方面。《细则》明确,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所涉及的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实行单列管理,原则上不低于全省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的5%。省自然资源厅统筹安排自然资源部单列下达我省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实报实销、优先保障。